滦平县职教中心
关于加强采购审批监督管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办学用品等项目的采购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采购一律实行先审批,后采购,公开进行。
一、采购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节约的原则。
二、采购范围
教学用品、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实训设备、实训材料、基建维修项目、教材和教辅资料等。
三、采购程序
1.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应及时编制物品购置、基建维修计划,包括物品和基建维修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技术性能和经费来源等项目,专控商品还需报县控办审批。
2.大宗物品和基建维修项目的采购,由学校审批小组负责,向社会公开招标进行,招投标结果应在公开栏内公布。
3.小宗物品采购,由处室和级部提交物品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总务负责采购,做到货比三家,价廉物美,确保质量。
4.对于教材和教辅资料的采购要由学校审批小组,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公开招标采购。
5.采购权限,对于500元以下的物品采购由总务负责,对于500-5000元的物品采购要由主管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的采购经学校财务审批小组审批。各项费用的发票报销,必须有经手人、主管领导签字并写明用途,由会计审核,校长签字给予办理报销手续。
三、使用和保管程序
1.总务应对采购来的物品进行验收、核对,建立台账,做好登记入库工作,加强对物品的管理使用,发挥应有效益。
2.对维修基建项目要根据维修和基建项目计划,进行验收,确保质量。
3.加强对固定财产的管理,总务每学期要进行检查登记,损坏严重的要追究使用人员的责任。对于低值易耗品使用时要注意节俭,使用完以后要以旧换新。物品使用者要先制定物品使用计划,由经手人填写使用物品审批单,经处室申请,报主管领导同意,到总务处领取。
4.教材和教辅资料的验收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各学科教师,对教材和教辅资料进行核查无误后交给师生使用。
四、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1.学校成立审批小组
组 长: 孙立侠(校长)
副组长:杨大顺(校党委书记、副校长)
高云飞(副校长)
刘占东(副校长)
李贵存(副校长)
蔡景泉(法制副校长)
成 员:赵学龙 焦小强 张德舟 吕树国 于书东 郭文峰
王海军 张玉路 于振兴 孟昭树 苏金发 缪希沛
贾明军 闫秀秋 侯艳军
2.学校成立财物监督小组
组 长: 杨大顺(校党委书记、副校长)
成 员:王海军、张玉路、侯艳军、崔雅丽、郝林丽
五、明确职责,严肃纪律
要严格执行物品采购规定和程序,严禁未经审批乱采购。采购审批小组要按照程序审批,监督小组要按照监督程序进行监督,依规办事、依法办事。做到公开、公正,勤俭办学,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