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承德市委教育工委
承 德 市 教 育 局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
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属院校、中小学、幼儿园: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会议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确保度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文明节俭的节日,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有关要求,经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现就
“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各学校党委(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学的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各学校党委(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和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以欢送、年终总结等名义公款聚餐,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工会经费,严格执行《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冀教师〔2014〕29号)的规定。领导干部节日期间要带头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坚决防止脱岗现象。
三、认真履职尽责。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带头正风肃纪,严格遵守执行有关规定,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在实处。把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认真执行“签字背书”制度。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迅速传达落实本《通知》精神,并结合2015年开展签定的《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区)所属学校校长和纪委书记需对本《通知》进行签字确认后,报本县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市直各院校、中小学、幼儿园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需对本《通知》进行签字确认后,于12月31日前将签字复印件(本《通知》第一页)报市教育局监察室备案。
举报电话:****,联系人:张鹏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兽B�����/�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认真执行“签字背书”制度。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迅速传达落实本《通知》精神,并结合2015年开展签定的《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区)所属学校校长和纪委书记需对本《通知》进行签字确认后,报本县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市直各院校、中小学、幼儿园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需对本《通知》进行签字确认后,于12月31日前将签字复印件(本《通知》第一页)报市教育局监察室备案。
举报电话:****,联系人: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