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教育局(通报)
承教监 [2015] 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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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教育局
关于对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部分教师
参与有偿补课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县(自治县)、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属院校:
今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有偿补课行为六条“红线”。
此前,市教育局先后印发了《关于严禁中小学公办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承德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和《教育收费治理工作暂行办法》,对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明令禁止。
但是,仍有少数教师对纪律和规定置若罔闻,不收敛不收手,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现将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4名教师违规参与有偿补课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实,该校初一年级数学教师王世勇,于
上述4名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严重损害了教师和教育形象,造成负面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深刻,暴露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在职业道德、教风学风、纪律和规矩意识等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反映出学校对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重视程度不高、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是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国家和省市出台了多项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的制度和违规惩处办法,三令五申严禁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但少数教师对纪律和规矩缺乏敬畏,对补课“禁令”置若罔闻,明知故犯,顶风违纪,将纪律和规矩抛之脑后。二是师德师风建设弱化。教师肩负着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重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和建设者。上述4名教师放松了思想道德和职业操守修养,背离了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宗旨,丧失了道德高线,突破了行为底线。反映出学校对师德师风建设重视不足,缺乏针对性的手段和措施。三是学校落实治理有偿补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师院附中领导班子没有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治理有偿补课问题不够重视,工作落实不深入,不扎实,存在“重业务轻行风”等问题。学校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中,缺乏担当,执纪偏软。
各县区、各学校和全体教师,必须深刻认识有偿补课问题的严重危害,深刻反思、对照检查,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一要严格落实治理有偿补课主体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一手抓业务,一手抓治理,推动行风治理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切实肩负起治理工作主体责任。二要坚持标本兼治。要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将所有教学内容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要创新教育理念,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改善教学方式方法,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改变以升学率为唯一指标评价学校、教师、学生的片面做法,把教育教学工作回归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上来。三要保持治理有偿补课高压态势。各县区要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深入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对组织、要求学生有偿补课,以及课上不讲课后讲、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并实行“一案双查”。四要强化教师从教行为的规范管理。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广大教师牢记教书育人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规范从教、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将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是否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是否收受礼品(礼金)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承德市教育局